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41个基站及170项设备)招标公告(原标题: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41个基站及170项设备))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3月11日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141个基站及170项设备 |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141个基站及170项设备 |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清单 | 数量 | 311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基站项目部分资产处于租赁状态(1个空置,其他均为运营商在用状态)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资产的附属权益:本次转让的基站项目资产包含相关的附属权益,如与基站相关的频谱使用权等,上述附属权益将随同资产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买受人在受让资产后可依法享有并行使上述附属权益。 风险提示: 1、个别基站(思业)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使用至今未支付租赁费,若后续发生争议,以基准日****为基础,之前权利义务归转让方,之后由受让人承担; 2、交易未完成前,转让方有权因合同到期等原因与土地/房屋的业主谈判,按照市场价进行续签,保证基站正常运行; 3、交易完成时,若有部分合同到期因业主等原因至今未续签合同的,双方共同与租赁土地/房屋的业主协商,按照基准日(****)前后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前,标的资产因出租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及债权债务均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资产转让后受让方应立即办理与标的资产相关租约的出租方变更,****后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收益及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公示、交易期间,可能会有因合同到期等情况发生基站拆除的风险。 6、标的所在地位于不同地区,详见公示附件所示的资产清单。 7、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须承担增值税税款,税率为13%,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将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详见附件1),于挂牌公示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及竞买文件(即受让确认书),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无论采取协议转让或竞价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标的项目成交。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受让方付清全款后,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产权标的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不了解产权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受让标的的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受让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 (1)我方已知晓递交受让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受让主体名称(包括添加、删减受让主体名称)。 (2)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3)确认已完成了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现场勘查,已完全知晓并了解转让标的的所有内容。我方确认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设备等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诺不会以不了解标的现状、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否则将视为违约。确认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接,且知晓不提供保修服务,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4)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5)同意按成交金额的0.8%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8、意向受让方需进行现场踏勘确认资产,以避免经济纠纷。意向受让方在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办法。 9、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96.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详见资产清单) |
| 联系人 | 宋洁琼 |
| 联系电话 | ****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网络竞价实施方案(基站).pdf | ||||
| 2 | 基站资产清单****.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