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港南美白对虾及多功能蛋鸡养殖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6年03月11日
长港南美白对虾及多功能蛋鸡养殖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1、招标文件中无合同清单及价格的确定依据,请明确其编制依据:
答:主要编制审定依据如下:(1)工程量清单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号为GB/T50854 - 2024)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26)》
(2)消耗量定额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等9项定额的通知
(3)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照鄂州市当期信息价中的价格变动调整,信息价中没有的价格参照市场价,以甲乙双方商定的计取。
2、招标文件中缺少施工过程中计价、支付、结算等专用合同条款内容,请补充明确关键合同条款。
答:(1)乙方中标签订EPC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项目设备材料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设备材料款的20%,付款方式为商业承兑加银行承兑,乙方用于购买材料,预付款自本项目施工产值完成50%以后起,由甲方按当月计量产值的20%逐月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额扣清;若项目竣工前未扣清,剩余款项在项目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抵扣。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商业承兑全部用于购买专用冷库设备等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乙方需在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推荐的专业客商(客商信息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对客商资质及收款能力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每月20号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工计价,设备材料款按甲方实际已支付金额计量,并签署已完合格工程数量表,工程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度支付,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为准。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于本月25日报上,5日内审核完毕,次月5日前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为累计实际施工审核量的80%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结算资料齐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97%,留总造价的3%为质保金。
(3)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3%,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清。
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支付方式,请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答:工程款支付方式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且商业承兑支付比例不高于 3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襄阳市****
联系人:陈梦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