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合浦县2025年度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BHZC2025-G3-210237-GXGN)质疑答复函答疑公告(原标题: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合浦县2025年度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BHZC2025-G3-210237-GXGN)质疑答复函)
全部类型广西北海2026年03月12日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中山市虫虫特工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张贵宏
二、质疑项目名称:北海市合浦县2025年度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收到质疑函时间:****
三、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关资料,但未强制要求提供近三个月/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法证明拟投入管理人员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在岗员工,资格审查条件设置不严谨、不完整。
质疑答复: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设置要求拟投入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该设置违反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根据责令改正通知故发布更正公告三,更正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替代社保证明。且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北海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人的相关质疑。
特此回复,感谢贵公司参与本公司的政府采购项目。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合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