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空气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6年03月13日
点击登录查看空气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空气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4.项目概况
(1)比选内容:我院空气处理设备已使用10余年,现招采一家专业维保公司进行年度维护与保养,以保障手术环境安全。
(2)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73180元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
(三)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配备本项目管理人员1人应持有高级暖通工程师或高级机电专业能力等级证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配备本项目服务人员1人应同时持有人力资源颁发的高级洁净室工程师和高级集中式通风系统清洁工程师专业能力等级证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带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
3.为保证季度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检测尘埃粒子、风速仪、压差仪、分贝仪、照度仪、温湿度仪器设备通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并取得检定机构的校准证书报告,以及提供的校准证书报告处于复检时间内(提供带有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可随时扫码查询)。
(四)递交比选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本比选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递交资料时间:****至****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16:00
3.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外江路2号3号楼5楼运管财务部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