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招标公告(原标题: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6年03月19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经权利人申请,达孜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对原达孜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相关权利人对收回土地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出异议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方式:****。
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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