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变配电设备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6年03月23日
点击登录查看变配电设备维保项目
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 南通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变配 电设备维保项目组织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变配电设备维保项目
2、项目预算:20 万元【包含基本维保费用 10 万元及 10 万元配件费用(更 换配件价格在 200 元以上)。实际支付维保费用=基本维保、检查费用+更换配件 费用(更换配件价格在 200 元以上,如有)】
3、服务期限:详见第三章;
4、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二、采购标的情况
本维保项目是针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故障修及预防性试验、保护校验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 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5、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 上)(须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 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 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 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 社保缴费记录】。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 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 局网站。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1、时间: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每天 8:30 至 11:30,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6 年 3 月 31 日 17:00 后不再发放磋 商文件。
2、领取方式: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 3、售价:免费。
4、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 标前确认以下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查实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并将该投标 人记入采购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 位概不负责。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一楼有事好商量会议室。
六、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开启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一楼有事好商量会议室。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 E 座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