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最高限价:89034元;
(四)项目需求: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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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信用记录: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申报人必须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申报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其他可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近三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三)清单及报价。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局将对资质合格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原则上采取按最低报价择选项目实施单位,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结合企业资信、公司业绩等因素择优选择一家公司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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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时间地点申报公司请于****18:30前,将申报材料报
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综合办公室)。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本局不接收,在公告期限内不满3家公司参与报价,则此次邀标作废。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