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石化苯乙烯装置尾气压缩机组油箱油气回收系统采购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3月27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苯乙烯装置尾气压缩机组油箱油气回收系统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东方石化苯乙烯装置尾气压缩机组油箱油气回收系统采购 | 压缩机组油箱油气回收系统及主要零部件:电动机等,详见技术文件 | 2026.04 | 一、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三年。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四、投标人所供货物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五、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方资格审查要求。 六、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5年内至少2份油雾回收系统的供货业绩。 七、本次要求投标商原则上为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投标,如制造商确实无法投标的,授权商需具备相关授权书(授权书的授权区域需涵盖本次备件的收货地及具有社保人数、相关业绩、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等,具体按资格审查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炼化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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