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及技术需求 (一)东软 Neuviz128CT 设备 1.维保服务对象:东软 Neuviz128CT 设备。
★2.维保范围包括主机及设备所有部件(包含但不仅限于:工作站、球管、 探测器、其他本设备所属附件等,第三方周边设备除外),维修费、工时费、 差旅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合法零部件供应,所换零部件必须与设备匹配、为原厂全新产品,符 合中国国家有关管理法规,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球管等关键进口部件供应, 必须有进口报关单及相关合格证书,有中文标识。
★4.维修、调试工艺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按照设 备出厂技术标准进项安装调试,保证各项功能能通过主机操作系统正常测试并 保证各项功能完整、正常使用。
5.设备开机率全年须≥330 天(以 365 天计算),若开机率低于 345 天, 每少 1 天保修期顺延 2 天;若低于 320 天,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保修 协议,按天数折算扣除相应保修款,并由成交商赔偿本年度合同金额的款项。
6.供应商需要提供 365 天 7*24 小时全天候的服务。服务响应时间要≤1 小 时,工程师平均到达现场维修时间≤8 小时。
7.供应商服务不达标按以下标准支付赔偿: 详见标书
8.如设备使用科室有重要手术等情况需求,提供设备使用前安全和性能检查,设备使用过程中有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保障和支持服务。
9.制定周期性设备保养计划,每年提供四次(每季度 1 次)精细维护专业 保养服务,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等,含保养所需备件耗材免费,提 供保养咨询、软硬件升级服务,支持保修设备软硬件扩展,并提供保养清单及 保养报告。
10.每次维修服务结束提交合同设备的服务工单/报告,维修后向采购人提 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使用科室负责人检验设备性能指标并验收签字。
★11.在保修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成交商遇到无法修复的问题时,应及时通 知采购人,并及时请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来修复,不得借故拖延,所产生的费用 由成交商承担。
12.在维保期内,为本院工程师提供至少两人次维修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
13.提供维保设备的相关维修手册、相关维修所需软件和同款机型曾出现过 的维修案例集。
14.维保期间设备的计量质控由维保方提供技术支持与配合。
15.保修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服务商需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 电话响应时间 超出时间二倍延长保修 期 按小时计,每累计 24 小时计为一天,以甲 方方电话记录为准 现场服务响应时 间 超出时间三倍延长保修 期 按小时计,每累计 24 小时计为一天,以乙 方派工单发出时间为计时起点 设备保养 不足每次延长保修期 30 天 以保养记录为准 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保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年审(年审期间需服务方工程 师在场全程技术支持)。
★16.省内常驻服务工程师≥2 名。其中至少一名连续服务年限≥3 年,并能 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相应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GE ECT
1.维保服务对象:GE ECT 一台,设备型号:OPTIMA ECT。
★2.服务内容:OPTIMA ECT 整机维修含人工、所有备件包含探测器、球 管(第三方周边设备除外)
★3.服务期内,接到医院故障通知时随叫随到,全天候电话响应,工程师 应在 1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到达现场。
★4.服务期内,对 ECT 设备每年提供至少 2 次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性定 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 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 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标准来维修,并提供符合按照制造商技术要求的保 养报告。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基本情况检查; (2)图像质量检查; (3)软件等需提供保养计划。
5.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重要服务内容需求: ★5.1 供应商在国内设有专门的零备件仓库,具有全新满足原有设备能够正 常使用整机配套球管更换的能力;(提供球管 SFDA 认证报告及设备厂家出具 的配套球管声明) 59 5.2 供应商须具备设备维修保养需使用的特殊精密专业工具。 5.3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临床应用培训人员,并能以现场的和远程的形式, 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 5.4 供应商须提供数字化远程诊断与维修服务,在符合医院信息安全许可 情况下可远程实时自动监测,前瞻性预警服务,在线支持工程师协助发现设备潜 在故障。帮医院提早做计划,无计划外停机。 ★5.5 供应商可提供全套设备诊断软件,并保证具有进入设备后台进行维修 所需要的权限。(需提供承诺函) ★5.6 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设备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能力的证明, 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 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需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类似服务经验、功能性升级服务能力、远程服务诊断能力、 故障诊断能力、维修工具清单、临床应用培训专家配备能力、维修工程师配备 能力、服务热线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方案、保养方案、应急方案、培训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2年,每次续签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采购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投标人(供应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须致电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备案事宜。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投标人(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3.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在文件递交地点进行自行解密。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