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招标公告(原标题: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
全部类型吉林四平2026年03月31日
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
(招标编号: JLH0 - 2026ZB - 004)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8.330403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长春市东方广场万豪国际 A 座 932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东方广场万豪国际 A 座 93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方广场万豪国际 A 座 932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仅面向已入围《吉勤工程建设维修有限公司施工劳务(专业)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一包七标段清包劳务的供应商,外部单位及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
2.2 项目编号: JLH0 - 2026ZB - 004
2.3 招标范围: 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荣军楼建设项目 - 清包劳务(土建、水暖、电气)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地点: 公主岭市****
2.5 最高限价: ****.03 元(含税 3%)
2.6 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起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上一年度(2025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
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鲜章)1份;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93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王欣娜
电 话: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徐岩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