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0220)更正公告第1号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3月31日
| 点击登录查看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6-3-31】 |
|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点击登录查看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协审服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项目完成10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及项目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变更,详见附件(1) 3.本项目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6年 3月3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冯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津南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20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点击登录查看(传真号:****或邮箱:****@tj.gov.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点击登录查看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点击登录查看表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