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9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材料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人工费、清洁用品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底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当月相应发票金额,采购人收到发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8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