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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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琼发改规〔2025〕1号)《海南省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指南(2026年版)》(琼发改环资〔2025〕1354号)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规范区域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尽快推动我市****
一、项目名称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
编制《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东方市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与发展定位,编制符合我市园区的区域概要、区域规划与发展现状、区域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区域建设对地方节能目标影响分析、结论等内容。
规划编制成果须于****前提交。
三、服务费用
本次遴选设定最高限价,编制服务费控制价为10万元人民币,价格下浮在10%以内,采用符合要求且报价最接近均价中标,少于三家单位报名则本次招聘结果作废,需再次发布招聘公告。
比选人优先与符合要求且报价最接近均价的申请人进行洽谈,经洽谈后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者且符合专业要求,按资质级别进行排序。
四、公告时间
****-****。
五、报名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编制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的能力。
2.编制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第三方,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有2个以上区域节能报告编制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成果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有与提供本编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节能(能源)、新材料、环保、环境、电力等领域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封面,包括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单独密封)。
4.单位资信,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营业执照、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5.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节能(能源)、新材料、环保、环境、电力等领域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提供相关人员近一年购买社保证明、聘用协议、职称资格证书)。
6.编制方案,包括进度保障及安排、编制人员及分工、编制时限承诺等方面。
7.工作业绩,近三年有2个以上区域节能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成果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以遴选公告发出的时间为准)。
七、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全部封于档案袋(报价函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于****18:00前(邮寄送达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送至东方市****点击登录查看,逾期不再受理。邮寄送达的应在申报材料发出后及时告知我委,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各申报单位寄送的材料请自行备份,无论是否遴选上,我委不再退回,如涉及保密资料,请安排专人对接。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东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东方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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