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电力嘉兴供电公司2026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嘉兴2026年04月02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浙江电力嘉兴供电公司 2026 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服务授权竞争 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产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并 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 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 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 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供应商关系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 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 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 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供应商关系相关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 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
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应答人不得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 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黑 名 单 ) 信 息 ” 以 评 审 委 员 会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 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相 关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款和 3.2 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 宜。
3.6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 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 CA 证 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 数字 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 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 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 关责任。支持电话为:****。
4.3 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4 月 23 日 16:30。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二轮报价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0:00 时-2026 年 4 月 24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5.2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 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 文件上传说明:
“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文件上传说明: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 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 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 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 转 2。电 子商务平台只须上传应答报价及报价清单,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无需上传。使用投标工具电 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 8GB,64 位操作系统。
“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平台文件上传说明:
应答人应答文件需按分包为单位编制,按照要求上传 PDF 格式的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 150M 的文件;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 应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上传操作问题联系云采购平台支持服务电话:****。使 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 8GB,64 位操作系统。
5.5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报价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填报,同时应答人需按要 求上传报价清单文件。报价清单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当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自动生成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所附清单存在不一致情形时,均以采购文件清单为准;待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后,以分标编号为单位提供一份不可编辑PDF电子 版(纸质盖章扫描或者采用电子盖章)投标文件(包括:完整的商务文件、完整的技术文件)并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https://www.zjycgzx.com/tendering_hy/dist/index.htm l#/hengchuang”,应答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单位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项目情况一览表》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及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项目情况一览表》通讯地址:嘉兴市****
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张工
联系电话:****、****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运营监管部;电话:****
8.合规声明
为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本 项目全面免收批次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因应答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签订合同、支付代理
服务费等手续,给正常业务进度造成影响,或其他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根据 国家电网供应商关系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招标人依法提起诉讼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申请费、差旅费等)由应答人承担。
本应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 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 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 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 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