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消防站灭火无人机保险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三明2026年04月02日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每次事故理赔限额不低于保额,并且免赔额≤10%”,现更正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保额;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采购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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