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慈利县永红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开选任清算组的招标公告(原标题: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慈利县永红矿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开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6年04月02日
关于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慈利县永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红矿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中选定清算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文件及张家界市****
一、企业基本情况
永红矿业公司于****在慈利县****
初步查明,申请人水春生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纠纷,慈利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 6月9日作出(2025)湘0821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解散永红矿业公司。永红矿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25)湘08民终64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永红矿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该公司于****逾期自行成立清算组,未召开股东会决议亦未通知其他股东,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清算程序违法,可能损害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股东水春生向慈利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之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水春生对被申请人慈利县永红矿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2024-2025年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二级及以上企业破产管理人,住所地不在张家界市辖区的须派工作团队常驻案件办理法院所在地办公。鼓励管理人联合申报,其主申报机构和次申报机构资质应均为二级及以上。联合申报的,须明确主申报机构,申报机构数不得超过两家,并向本院提交合作协议,明确各申报机构的工作职责及报酬分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单独申报,可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同一机构不得联合多家机构同时申报,否则视为围标,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审查。
2.申报机构须承诺同意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试行)》等相关制度。
3.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团队核心成员配备应当与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人员一致,如被选任为清算组后,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变更。
5.申报机构如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将不进入候选名单。
三、申报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破产管理人,可于****17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2.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按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qq.com,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4.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的补充及更换。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9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随机摇号选择出的第一家为本案正选破产管理人,第二家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则从2024-2025年度张家界市****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及案件承办人咨询了解。
司法技术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承办法官:滕国庆 联系电话:****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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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清算组申请书》《选任清算组申报表》(详见附件2、附件3,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扫描件);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现已被列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本年度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需明确负责人及联系人);(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附件2
选任清算组申请书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 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 (案件名称) 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选任清算组申报表
|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 |
| 申报机构名称 | |
| 申报机构地址 | |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 执业人员数量 | |
|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 |
| 案件办理情况 | 一、自****以来办结的企业破产案件(并备注案件类型) 1、 2、 3、 …… 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 1、 2、 …… |
(说明: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