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制硫酸用钒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6年04月03日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 6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制硫酸用钒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年产 6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制硫酸用钒催化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4988.26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设一套年产 60 万吨硫磺制酸装置,总占地面积 123.1 亩,包括硫磺储存、熔硫、焚硫、转化余热回收、余热余压发电、干吸、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硫酸储存等主体装置,并配套循环水站、纯水站、供配电系统、自控仪表等公辅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1:制硫酸用钒催化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1:制硫酸用钒催化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须具有制造能力。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2)企业业绩要求(2021 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至少 1 个≥300m³钒催化剂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或销售发票等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且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 。
(4)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
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TBJ)。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制硫酸用钒催化剂
2.招标范围:乙方负责催化剂设计及选型、供货、运输、装填及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已审技术协议模板。
3.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2026 年 6 月 10 日前到货(现场具备催化剂装填条件后 12 天内完成催化剂装填)。
4.交货地点:四川省江安县****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 20%,具备发货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额20%,货到装填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 20%,运行稳定六个月后检测转化率达到承诺值(或自装填交付之日起满 8 个月未运行的视为合格)后启动支付合同总额 30%,余合同总额 10%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7.公告发布媒介: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1投标人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投标,欲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联系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
8.2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投标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8.3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8.4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9.如公告期间存在异议,应当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提出,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10.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或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yty.com)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为赵老师(****@yty.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江安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ybty.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宗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