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澄清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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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XX - 202601ZJ - 001902)
一、内容:
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首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联系人:姚春玉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
联系人:印超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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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迁建一期工程一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17:00)截止。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本项目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但是在招标文件里面没有设定异常低价警戒线具体数值。请问本项目是为价格最低中标还是会在开标时抽取异常低价警戒线具体数值。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5"履约担保-2.担保金额"条款描述:合同金额的8%(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进入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中标单位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号3.7.1条款描述:(二)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中标单位除递交中标合同金额8%的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后余额的100%向招标人提交诚信金;以上两条条款内容中,关于中标合同金额下降幅度对比的个体不一致,招标文件条款号7.5内容中对比对象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号3.7.1条款中对比对象为最高投标限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7.1条款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为"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04-01-325466,请问本项目名称是否"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以为准?2.关于投标文件(一)商务部分(业绩、奖项及信用)自评表"得分"列,招标文件中并无相关对应得分,是否可以填写"/"
回复: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生成,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均为"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不涉及到商务及技术部分的评审打分,商务部分(业绩、奖项及信用)自评表"得分"一列投标人不用填写或填写"/"。
问题4:点击登录查看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请明确招文P31中投标人须知补充要求中第1点关键岗位人员其他要求承诺是否在投标函的其他补充说明中承诺即可?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承诺即可。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首市****
联系人:姚春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
联系人:印超、王标、毛子文
电话:****
监督部门: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
地址:吉首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