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的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芜湖2026年04月08日
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
各投标人:
现对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如下:
一、01标段:
1、询比文件询比公告第三条第二款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询比文件询比公告第三条第三款(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询比文件评审办法第九条第(1)款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二、02标段
1、询比文件询比公告第三条第二款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含验收组专家意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询比文件询比公告第三条第三款(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询比文件评审办法第九条第(1)款小注①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立项核准文件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截图(应附网址链接),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三、两标段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14:30。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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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建筑产业园S5栋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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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8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