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填海區A區共同管道及道路設計連建造工程 - 南區招標文件招标公告(原标题:新城填海區A區共同管道及道路設計連建造工程 - 南區招標文件)
全部类型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2026年04月09日
公共建設局
公告
新城填海區A區共同管道及道路設計連建造工程 - 南區 公開招標
1.招標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
2.進行招標程序的部門:公共建設局。
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承攬工程的標的:設計連建造新城A區南區的共同管道、道路及下水道。
5.施工地點:位於新城A區南區。
6.分段工程:否。
7.接受提交草擬圖則:是。
8.承攬類型:除次共同管道工程以系列價金承攬外,本工程以總額承攬。
9.施工期: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 600 (六百) 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算,當中包
括 5(五)個工程節點:工程節點 1:完成提交所有施工圖則,最長編製期為
60(六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 2:完成樁基礎,最長
工期為 210(二百一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 3:完成
南側中央道路及下水道,最長工期為 350(三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
日起計);工程節點 4:完成共同管道 M1+706.2~M2+380 段,最長工期為
350(三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工程節點 5:完成全部共同
管道結構,最長工期為 480(四百八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由競投者訂定:須参照招標方案前序第 7 條、第 8 條及第 13 條之說明)
10.底價:不設底價。
11.參加條件:在土地工務局有施工註冊,以及在交標截止日期前已遞交註冊申請或
續期申請的自然人或法人,而後者的接納將取決於所提交註冊申請或續期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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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論以獨立身份或以集團形式參與,均僅可提交一份標書。
12.可獲判給承攬之投標者集團所採納之法定合夥方式:應根據由八月三日第40/99/M 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之對外合作經營的規定。
13.查閱案卷及取得副本之地點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時間:逢工作日 9:00 至 12:45 及 14:30 至 17:00。
除可前往上述地點取得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外,在符合及遵守網上下載服務的使 用規則及條款下,亦可透過公共建設局網頁(www.dsop.gov.mo)下載投標案卷副 本。
投標案卷副本:電子版,價格為澳門幣$1,500.00 (壹仟伍佰澳門元)。
14.交標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二), 下午五時正截止。倘因 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交標截止時停止辦公,交標期限將順延至 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15.編製標書使用之語言:投標書及其附加文件應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任一正式語文 編製,但招標方案明確允許使用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語文之情況除外。
16.標書有效期:90(九十)日,由公開開標結束之日起計,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 號法令第九十三條規定,可延長有效期。
17.臨時擔保:$17,600,000.00 (壹仟柒佰陸拾萬元澳門元),以現金存款、法定銀行擔 保或保險擔保之方式提供。
18.確定擔保:判給總金額的 5% (為擔保合同之履行,須從承攬人收到之每次部分支 付中扣除5%,作為已提供之確定擔保之追加)。
19.公開開標日期:
地點:公共建設局會議室,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三),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公開開標日停止辦公,公 2
開開標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 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開標。
20.評標標準:
– 工程造價:50%
– 設計連施工期:30%
– 施工經驗:20%
21.判給標準:
由總得分最高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倘出現最高總得分相同的標書時,則判給予標 書造價較低的競投者。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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