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通航安全监视监控信息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儋州2026年04月09日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
600MW 通航安全监视监控信息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申能 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 600MW 通航安全监视监控信息系统采购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招标需求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申能物资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共配套建设 2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 1 座陆上集控中心,分两期建 设。
2.2 招标范围:
建设一套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 600MW 通航安全监视监控 信息系统,包含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系 统建设范围涵盖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的风电机组、海上升 压站及海底电缆等构筑物所在海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在 CZ2 项目一期场址内共配置 1 套 AIS 设备、1 套雷达设备、1 套 VHF 设备(甚高频通信)、12 套 CCTV 视频监控设备、12 套声光预警设备、2 套 AI 跟踪预警子系统、3 套水文气象设备。
(2)在 220kV 主海底电缆路径上建设 1 套防护预警子系统,包括前端 1 套 AI 跟踪预警设备、1 套声光预警子系统、1 套海缆防护管理业务软件、软硬件 系统集成。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企业任职;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用资格要求
6. 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具备 1 项水上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或海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或航运智慧监管
系统建设等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
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设备分项页、相关发票复印件、能够反映上述业绩
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使用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需提供
承诺函。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信息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
材料应包括资格证书、本单位社保证明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注册
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未注册用户 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 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标书费支付方式为线上支付,投标人完成线上支付后可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标书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标 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 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供应 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 完成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10: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以纸质形式在截标时间前现场递交至截标地点。投 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开标场所,递交份数一正六副。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5.3 开标时间、地点:同截标时间、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