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国库综合前置系统优化升级及系统集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年04月10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国库综合前置系统优化升级及系统集成服务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新城区 | 公告时间 | **** 17:1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向指定邮箱****@163.com |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 开标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D1座18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463.2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南楼)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斌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国库综合前置系统优化升级及系统集成服务
预算金额:463.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和国库综合前置系统的国产化适配改造、新增功能开发、集成服务等。
采购具体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核心产品 | 最高限价(元) |
| 1 |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库综合前置系统国产化适配改造 | C**** | 项 | 1 | 否 | 是 | 2,098,800.00 |
| 2 |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库综合前置系统新增功能开发 | C**** | 项 | 1 | 否 | 是 | 2,342,100.00 |
| 3 | 集成服务 | C**** | 项 | 1 | 否 | 否 | 191,600.00 |
| 合计 | 项 | 3 | 4,632,500.00 |
注:项目实施时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定的单项价格。
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库综合前置系统的国产化适配改造,集成服务中数据迁移工作,实现国产化适配改造后的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库综合前置系统的新增功能开发、应集成服务及业务系统培训等工作,保证新增功能上线运行工作;3.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工作。(注:开发商还需配合完成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密码安全测试三级、软件测试等相关测评,并配合通过最终验收工作,最终验收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向指定邮箱****@163.com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有权拒绝),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D1座1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2023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2个(需提供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三)提供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四)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六)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允许分包。
(八)法人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有权拒绝),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附近2);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提供近6个月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承诺书(格式自拟)。2025年01月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供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2个(需提供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10)信誉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报名流程:向指定邮箱****@163.com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递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2份)邮寄至代理公司→将代理公司发送的报名登记表回传至指定邮箱****@163.com→报名成功→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呼和浩特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南楼)18楼
联系方式:赵斌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