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镇宁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安顺2026年04月10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以下简称示范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贵州****
一、遴选计划及要求
精品水果、蔬菜(小黄姜、辣椒、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粮油、肉牛等产业共计培育示范主体100个。对示范主体进行物化补助肥料,肉牛产业补助饲料。
二、遴选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高素质农民等。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乐于助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示范带动力。
4.热爱农技推广事业,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种养水平较高,种植业面积相对集中连片不低于10亩,种植规范化程度高,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头作用;肉牛示范主体需种植牧草10亩及以上,存栏肉牛30头及以上,养殖带动效应好,且环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所有示范主体需满足种植或养殖要求,并注重管理,在当地效益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阶段(****——****)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项目要求,组织各村(社区****
2.组织遴选阶段(****——****)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村级上报的经营主体申报情况,组织镇级财务人员、经发办工作人员和村(社区)负责人开展遴选,做好遴选记录,并将遴选结果在镇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于****前将遴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县****
3.县级审核阶段(****——****)
县****
4.项目实施阶段(****——****)
合同签订后,县****
5.总结提升阶段(****——****)
县****
四、示范主体的职责
l.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参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服务能力。
3.承担农业主推技术示范任务或示范展示基地安排的试验示范任务。
4.主动接受县****
五、示范主体的补助政策
根据其承担的任务情况,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物化补贴。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才兼备和自愿原则遴选示范主体,经乡村两级公示后,将《镇宁自治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的纸质版资料,需于****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冯家富,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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