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 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4月13日
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备旅行社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市****
弄9号创智空间7号楼501室;3.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 各供应商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委托,对对口合作交流项目境内旅游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周婕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上海市****
联系人: 费俊
电 话: ****
电子邮件: ****@sohu.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