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资产--琼海市嘉积镇房产、长坡镇长安街房地产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全部类型海南琼海2026年04月13日
| 项目名称 | 涉案资产--琼海市****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琼海市****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 房屋权证编号/土地权证编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元) | |||||
| 1 | 琼海市**** | 312.3 | 海国用(99)字第 1134号 | 住宅 | 828864.00 | 390000 | |||||
| 琼海市****—房屋建筑物 | 473.57 | 海房权证海字第 3118号 | |||||||||
| 2 | 琼海市**** | 112.7 | 琼(2019)琼海 市不动产权第 ****号 | 住宅 | 383744 | 180000 | |||||
| 3 | 琼海市****—土地使用权 | 736.00 | 海国用(2003)第0702 号 | 商住 | **** | **** | |||||
| 琼海市**** | 546.20 | 海房权证海字第 25810号 | 住宅 | ||||||||
| 琼海市**** | 760.41 | 海房权证海字第 44144号 | 商业 | ||||||||
| 标的情况 | 1.以上标的为涉黑罚没资产,已查封、没收。 2.标的1资产建筑无地下室,砖混结构,3层,层高约3米,建于2018年,毛坯房,维护保养一般,无门窗,一楼未铺设瓷砖、墙砖,二、三楼装修未全部完成,铺设有瓷砖,墙裙约1.5米,厕所内铺设瓷砖,装修程度一般,现为闲置状态。 3.标的2资产所在建筑总层数为6层,标的2资产位于第一层,户型为三房一厅两卫,装修为简单装修。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中深(海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文件【2026】25号 | ||||||||||
| 行为批准或 | 琼海市委政法委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海南产权交易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签署竞价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委托方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3、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向委托方提交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再由委托方向法院发函,再由法院下达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受让方凭裁定书及协执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移交日期自法院下达裁定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标的移交日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琼海市****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1 | 琼海市**** | 4月9日9:00 | 4月23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 2 | 琼海市**** | 4月9日9:00 | 4月23日9:10 | 4000元 | 120秒 | ||||||
| 3 | 琼海市**** | 4月9日9:00 | 4月23日9:20 | 20000元 | 120秒 |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 3.三亚市**** |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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