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需求变更确认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安顺2026年04月13日
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需求变更确认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利害关系人:
我单位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安顺市****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集约化设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原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日期:****
原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变更原因与依据本次变更是基于项目最新规划设计,为优化整体布局、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而进行。核心变更内容为取消原计划配套建设的有机肥厂。此调整将直接减少建设工程扰动地表面积,有利于从源头降低水土流失风险,符合水土保持工作“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
三、建设内容变更详情(一)变更前建设规模建设集约化标准养猪场35个,共计81栋猪舍;其中双层养猪场22个,共计61栋双层标准化猪舍,建筑面积145666㎡;单层养殖场13个,共计21栋猪舍,建筑面积26146㎡;在杨武乡平田村凤凰山1号小区****
(二)变更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集约化标准养猪场35个,共计82栋猪舍;其中双层养猪场22个,共计61栋双层标准化猪舍,猪舍建筑面积145666㎡;单层养殖场13个,共计21栋猪舍,猪舍建筑面积26146㎡;同时配套购置自动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四、 对采购结果及合同履约的影响说明
1.对采购结果的影响:本次变更发生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系对采购需求的进一步明确。经采购人评估并书面征询原中标供应商意见,原中标供应商确认其技术能力与服务方案完全能够满足变更后项目的编制要求,并同意按原成交金额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本次变更不影响原中标成交结果的有效性。
2.对合同履约的影响:采购人将与中标供应商按照变更后建设规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以本公告变更后的建设规模作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需据此开展编制工作。
3.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报批的影响: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基于实际建设内容进行编制。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本次确认的最终建设规模,重新编制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友芹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传真:****
六、质疑与公告生效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及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