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2026年度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6年04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2026年度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2026年度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6170.00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动监测站点补充建设8个、站点卫星通信改造3站、现地监测预警设备配备8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2026年度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2026年度建设项目(巴彦淖尔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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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8时00分
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三证合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装订者将拒绝接收。上述资格条件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委会进行)过程中,如有不合格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监管部门。
联系人: 秦楠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