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镇黄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海宁市为民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房屋租赁权(NChw202607)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嘉兴2026年04月14日
交易公告
受 海宁市**** 委托, 对海宁市为民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房屋租赁权 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概况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情况 | 租赁 用途 | 拟承租方 |
| 1 | 海宁市为民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房屋租赁权 | 600 | 3 | 57600 | 10500 | 不涉及 | 办公及仓库 | 无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11:00,黄湾镇黄山村委
五、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海宁市****)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请咨询出租方。
六、公示期:****~****。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
地址:黄湾镇黄山村沈家花园里63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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