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万福陵园北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衡阳2026年04月14日
本比选项目衡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万福陵园北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 项目地点:衡阳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选址于陵园北侧,可开发用地面积约14291.22平方米。计划建设墓位约4500套(具体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配套游路铺装面积7291.22平方米绿化景观面积2000平方米。
2.4 项目总投资额:9060万元
2.5 比选范围:按国家、湖南省、衡阳市现行规范规定以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景观与环境设计、配套设施布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完成相关方案或设计审查工作,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和项目概算评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
2.6 服务期限:45日(日历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湖南省、衡阳市现行规范规定,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人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比选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2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担过1个陵园项目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承担陵园设计工作任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2.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另需配备给排水、电气、市****
3.2.5 其他要求:/。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次比选对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于****至****,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长沙市****1楼招标一部)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石鼓区万福陵园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官网上发布。
本次比选活动由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联系方式为**** 。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衡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曹凯、陈佳、邹思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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