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迪庆2026年04月14日
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迪庆州热 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A5、A10、A12、A13、A16-1、A17、A41 共计 7 个热源站,三期改造前供暖面积 23.13 万平方米,3 至 5 年内预计增加供暖面积 24.3 万平方米,改造后预计供暖面积为 47.43 万 平方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造价的财务报表 及造价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 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造价的造价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根据关于加强造价报告查验工作的通 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2024 年的财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 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3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3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 记录和证据留存);
3.5.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3.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人员中,承诺驻场人员至少 1 人;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需为 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 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3.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 道 147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 道 147 号)
七、其他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1.1 本项目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香发改备【2024】6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 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
2.2 项目编号:****
2.3 服务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片区。
2.4 采购需求:本项目云南迪庆供暖设备更新节能改造(香格里拉片区)项目(三期)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A5、A10、A12、A13、A16-1、A17、A41 共计 7 个热源站,三期改造前供暖面 积23.13万平方米,3至5年内预计增加供暖面积24.3万平方米,改造后预计供暖面积为47.43 万平方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最高磋商限价:70 万元(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13000 万元,其中含 7 座热源站建安工程+ 设备费约为 9500 万元、电力增容工程费约 2500 万、A8-10 室外管网工程费约 1000 万元)。
2.6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 求,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方案的经济性与合理性,在确保功能完备与结构安全的基础 上,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有效控制造价,杜绝“过度设计”现象;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的必要性、真实性及程序合规性实施严格审查,严防通过虚假变更高估冒算,切实挤掉造价“水分”。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规避 因清单漏项、描述模糊等潜在问题引发的合同争议与索赔风险;在隐蔽工程覆盖前进行现场 核查,确保工程量与质量的真实准确,避免事后纠纷;严格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确保资金 拨付与工程实际进度匹配,杜绝超付、多付现象,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合规;及时发现项目建 设中的管理漏洞与执行偏差,提出改进建议,助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效预防腐败与不正 之风。
(3)竣工阶段:通过造价人员全程参与,全面掌握项目动态;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合规性、核查图纸、签证、变更、验收记录等支撑文件;核对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复核清单 计价、定额套用、取费标准;加快项目交付使用进程,大幅缩短竣工后结算审核周期,最终 出具竣工后的结算审核报告。
(4)其他: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 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执行,具体以委托人委托为准)。注: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成 交人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范围所包含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完 成为止。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 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造价的财务报表 及造价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 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造价的造价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根据关于加强造价报告查验工作的通 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2024 年的财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 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3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3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 记录和证据留存);
3.5.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3.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
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人员中,承诺驻场人员至少 1 人;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需为 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 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3.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4.2 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迪庆州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 道 147 号)。
4.3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 责任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6 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迪庆诚 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5.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 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