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冠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设施农业设备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昭通2026年04月14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设施农业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 15: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沈家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阳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1 | 浙江时祺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变更结果公告(定).docx | ||
| 附件3 | 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设施农业设备”项目投标报价差异的说明.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设施农业设备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前内容:中标人;中恒瑞景(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后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原中标人中恒瑞景(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标公告后,被质疑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载制造商为大型企业控股,且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与大型企业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中小企业资格条件。经核实,原中标人承认因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理解不全面,导致提交了错误声明,并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排序,顺延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 00:00
其他: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路525号C楼205室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叁拾陆元零肆分(¥****.04元)中标供应商最后得分:78.12。主要标的信息: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设施农业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昭阳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昭通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家望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