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管理,保障食堂农产品供应品质与安全,建立稳定合规的供应商合作体系,我公司现就农产品供应商开展公开比选工作,择优遴选合格供应商纳入名录,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
4. 供货周期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至少2年的稳定供货服务(具体以合同签署的起止日期为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生产/销售资质。如涉及定点屠宰等特殊品类,需提供相应专项许可。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或近年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自有基地、合作基地、冷链物流、检测能力等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近期缴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承诺函)。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
具备稳定的货源供应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能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
具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能力(自有或稳定合作的冷链/常温配送车辆及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