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洪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勘察设计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全部类型四川巴中2026年04月15日
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试行)
(暗标盲评版)
使 用 说 明
一、《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巴中市 境内依法招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田间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其他 农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可参照使用。
二、《巴中市****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 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 有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修改。
三、招标人按照《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 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 称。
四、招标人根据《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 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 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 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 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 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 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
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六、《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 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 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七、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 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八、《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 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巴中市农业 工程项目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巴中市农业 农村局反映。
九、《巴中市农业工程项目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暗标盲评版)投标文件暗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8、招标人承诺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 履约保证金
7.8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 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文字
1.3 适用法律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 合同协议书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 联络
1.8 转让
1.9 严禁贿赂
1.10 知识产权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2 发包人要求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2.2 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2.4 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勘察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3. 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2 监理人
3.3 发包人的指示
3.4 决定或答复
4 勘察设计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