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次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昌江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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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次
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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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县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委托评估机构开展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次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 序号 | 地块名称 | 用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拟土地评估目的 |
|---|---|---|---|---|---|---|
| 1 | 昌拟收2026-002号 | 海尾镇 | 3.62 | 约203.97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 国有建设用地 | 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价值评估 |
二、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3.公司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
7.近三年来评估业务开展业绩证明材料:台账及评估报告备案表;
8.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9.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需额外提交纸质版原件外。
三、土地评估报告被抽查不合格的机构,不接受其报名材料。
四、前来报名的评估机构默认为有能力承接本次批次所有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业务,我局采取摇号方式在本次报名名单中确定受托评估机构。
五、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
六、如已中标单位无能力承担评估工作或未按时提交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至****(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 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拒绝接收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
2.报名方式: 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地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3.谢绝联合报名。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 ****
八、特别说明
评估费在评估机构完成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工作后,土地按海南物价局(琼价管字[1995]77号)收费标准,以宗地评估结果进行计算,当评估费超过5万元按4.9万元计,评估费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标准执行;地上建筑物按《海南省房地产评估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琼估协[2016]7号)收费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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