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苏州市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立法起草项目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苏州2026年04月15日
|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苏州市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立法起草(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贰拾万元整(¥200000.00)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立法起草工作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起至****止,上午9:00~10: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报名非法人本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4报名联系人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5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 2.6参加磋商报名地点:苏州市****; 2.7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上午10:00-10:30整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上午10:30整 磋商时间:****上午10:30整 磋商地点:苏州市**** 六、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苏州市****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婷、汪泽华、叶素萍 七、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请贵单位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