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6年04月15日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 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包,也可以分别参加,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两个包):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装订在磋商文件中)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 2025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A.供应商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D.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4.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2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使用登记证。 5.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公司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 1 号楼 21 楼 2108 室报名,报名费 300 元(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
七、其他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磋商文件信息,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编号: | **** |
| (二)项目名称: |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项目二 |
| (三)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四)预算金额: | 分包一:45.9 万元,采购明细详见清单。 分包二:14.5 万元,采购明细详见清单。 |
| (五)最高限价: | 分包一:45.9 万元。 分包二:14.5 万元。 |
| (六)采购需求: | 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包,也可以分别参加,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 (七)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供货、调试等工作,保证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两个包):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装订在磋商文件中)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 2025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必须提供): A.供应商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D.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4.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2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使用登记证。 5.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公司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 1 号楼 21 楼 2108 室报名,报名费 300 元(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招标人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淮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淮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安市****
联 系 人:冯磊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