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潮州市湘桥区“十五五”消防规划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潮州2026年04月15日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十五五”消防规划编制服务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指导思想,确定潮州市****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60,000元) |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报价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提供承诺函) 3、项目应包含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材料费、税金等及采购过程中未能预见的一切费用。 |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 服务金额 | 0.0%下浮率 至 20.0%下浮率 | ||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报价方式:报下浮率(0%-20%)。 |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