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国企改革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西双版纳2026年04月16日
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09: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委托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磋商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国企改革委托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两个独立包,供应商可单独投报任意一包,也可同时投报两包,具体如下: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A包 | 法律咨询等服务 | 267,000.00 | 267,000.00 |
| B包 | 财务咨询等服务 | 287,000.00 | 287,000.00 |
注:各包供应商必须对对应包号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为止;
5.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同一供应商可投报两包,但需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二)特定资格要求
A包(法律咨询等服务):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磋商的,须提供分所的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及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且为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等佐证材料);拟派团队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均提供律师证+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担过国资、国企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合同关键页)
4.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失信名单(提供承诺或截图)
B包(财务咨询等服务):
1.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以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每个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不接受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包磋商,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指持证人员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不少于8年,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担过国企改革/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咨询(提供合同);
3.项目团队至少3名注册会计师(除负责人外);
4.近3年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无财政部门处罚(提供承诺)。
三、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每日8:3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磋商文件资料免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
(3)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对应包号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
2.报名时间:****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分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
注:现场报名截止时间****18:00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通过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能参与磋商。
3.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景洪市****
4.本项目磋商文件仅接受现场报名获取(带U盘自取),不提供线上获取渠道。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8:30(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08: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景洪市****
3.递交要求:供应商须按包分别编制、密封响应文件,每包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最终报价,不组织二次报价及多轮报价,评审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唯一报价。
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场参加开启及磋商会议,供应商不到场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
五、其他补充事宜
1.A包(法律咨询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答复,律师事务所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不能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价格评审时不进行价格扣除。
2.B包(财务咨询等服务):本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须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两个包将分别评审、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报两包的供应商可分别成为不同包号的成交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景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景洪市****
邮编:666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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