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清洁能源2026-2029年度广西周边海域船舶用柴油专有品类协议采购采办计划公开
全部类型广西桂林2026年04月16日
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包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清洁能源2026-2029年度广西周边海域船舶用柴油专有品类协议采购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清洁能源2026-2029年度广西周边海域船舶用柴油专有品类协议采购 | 见附件1 | 2026年4月 | 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次商务联系人:化工品类部刘子超,电话****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公司各船舶根据内部、外部市场需求,不断变换工地,十多年来先后在绥中、天津、黄骅、宁波、惠州、珠海、茂名、湛江,广西铁山、海南临高等地施工作业。随着海事部门管理要求提升,中海油能源物流公司业务可覆盖服务区域越来越受到限制,我司在广西铁山海洋石油261船、广东台山的海洋石油262船,被物流公司拒绝履行合同,而我司可以自航的起锚艇补给燃油时,也要自航150海里到物流公司指定地补油。为此,既增加了船舶航行安全风险,也增加了经营成本。结合下步海洋石油261、262两船燃油补给需求,需寻求外部资源来提供燃油补给服务,满足广东、广西、海南周边海域船舶燃油补给需求。
结合能源工程公司船舶作业中心、水下作业中心、海管海缆铺设等部门燃油需求计划,现需签订为期3年1100吨国标0#柴油协议。
二、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物资编码 | 小类编码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柴油 | 国标0# | 1100吨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 **** | 广西周边海域,以船舶实际靠泊所在地为准(海上/码头) | 船舶作业中心、水下作业中心、海管海缆铺设等部门三年需求量 |
三、执行标准/规范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国标0#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147-2016技术标准。
四、设计/使用条件
1. 设计要求:
无。
2. 到货/安装或使用地点:
受油船舶含自航、非自航两种类船舶,加油时间、数量、地点不确定,具体以船舶实际锚泊水域(广西周边水域)为准。
3. 作业环境要求:
无。
五、技术要求
5.1、产品技术参数
以下内容引用自标准GB 19147-2016。
5.1.1、★国标0#柴油,必须满足GB 19147-2016技术标准。
5.1.2、氧化安定性(以总不容物计):SH/T 0175-2004/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3、硫含量:SH/T 0689-2000/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4、酸度:GB/T 258-2016/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5、10%蒸余物残缺: GB/T 17144-2021/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6、灰分: GB/T 508-85(2004)/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7、铜片腐蚀(50℃、3h): GB/T 5096-2017/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8、水分:GB/T 260-2016/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5.1.9、磨痕直径:SH/T 0765-2021;
5.1.10、多环芳烃含量:SH/T 0806-2022;
5.1.11、总污染物:GB/T 33400-2016;
5.1.12、运动粘度:GB/T 265-1988;
5.1.13、凝点:GB/T 510-2018;
5.1.14、冷凝点:NB/T510-2018;
5.1.15、闭口闪点:GB/T 261-2021;
5.1.16、十六烷值:GB/T 386-2021;
5.1.17、十六烷指数:SH/T 0694-2000(2007);
5.1.18、回收温度:GB/T 6353-2010;
5.1.19、20℃密度:SH/T 0604-2000;
5.1.20、脂肪酸甲酯:GB/T 23801-2021;
5.1.21、净热值:GB/T 384-1981(2004)。
5.2、受油船基本参数
| 船名 | 船舶尺度 | 船舶种类 | 航行能力 |
| 海洋石油261 | 62.1m*26.4m | 打桩船 | 非自航 |
| 海洋石油262 | 60.77m*40.00m | 半潜驳船 | 非自航 |
| 渤油航建263 | 31.00m*10m | 抛锚船 | 自航 |
5.3、受油船受油口技术参数
5.3.1、海洋石油261船:舷侧注入阀门DN100、8孔法兰;
5.3.2、海洋石油262船:舷侧注入阀门DN65、8孔法兰;
5.3.3、渤油航建263船:舷侧注入阀门DN65、8孔法兰;
5.4、受油船舱容技术参数
| 海洋石油261船燃油舱舱容 | ||
| 油舱编号 | 油舱容量(吨) | 备注 |
| 燃油舱(左) | 109.21 | |
| 燃油舱(右) | 109.21 | |
| 海洋石油262船燃油舱舱容 | ||
| 油舱编号 | 油舱容量(吨) | 备注 |
| 油舱 | 53.43 | |
| 渤油航建263船燃油舱舱容 | ||
| 油舱编号 | 油舱容量(吨) | 备注 |
| 右油舱 | 10.88 | |
| 左油舱 | 10.88 | |
六、检测和试验
1、供货时,卖方提供批次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 产品标识:
无。
2. 产品包装:
无。
3. 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船运/车运。
八、 技术文件
1、卖方交付的货物资料应当完整、正确、整洁、书写明确、质量完好,符合行业标准或惯例,并能满足买方正常使用之需要。
2、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任何缺陷;货物采用先进技术制造,具备优良的制造工艺和水平,其设计、制造不存在任何缺陷。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卖方的油品流量计必须要持有国家计量主管部门签发有效证书,并以此作为加油计量依据;若买方对供油数量有异议,可采取量舱的方式复核;经甲方与乙确认的油品溢耗在3‰以内互不找补,溢耗超过3‰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卖方的物资相关交接单据中各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2、油品密度:柴油密度以卖方所提供的油品质检报告(需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任意一家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合格证)为准。
3、接到买方的书面委托后,卖方必须按照书面委托供货时间进行交货。卖方交货时应出具物资相关交接单据、油品质检报告等资料。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如有)
联络与响应: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到达现场。
十一、质量保证
1、货物验收不合格项,无条件退货;
2、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买方船舶机械损坏,卖方将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十二、其他要求(如有)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接到发票30天内付款100%。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