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建设项目工程装饰装修清工班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2)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6年04月16日
| 项目名称 | 温州**** | 编号 | 2 |
| 电话/传真 | 招标人:**** | 联系人 |
各投标单位: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及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修改、澄清(答疑)及补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修改为准:
一、第一章“报价须知”第21点: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综合评估)。”现更正为:“合理低价中标,招标控制价设定为 380 万元,即要求投标人的综合商务总报价须≤ 380 万元,超出招标控制价380 万元判定为废标,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并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综合评估素质高、投标价格最低且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第一章第七点“评标”第(1)点:“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综合评估素质高、投标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有出现中标候选投标人(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方)的投标总报价一致时,则由招标方评标小组对各有效且相同的合理投报总低价(或各有效且相同的最低投报总价)在开标现场以抽签方式抽取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如果出现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情况,招标方评标小组将通过分析和评审剩余有效投标的竞争性,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现更正为:“招标控制价设定为 380 万元,即要求投标人的综合商务总报价须≤ 380万元,超出招标控制价 380万元判定为废标,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并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综合评估素质高、投标价格最低且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有出现中标候选投标人(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方)的投标总报价一致时,则由招标方评标小组对各有效且相同的合理投报总低价(或各有效且相同的最低投报总价)在开标现场以抽签方式抽取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如果出现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情况,招标方评标小组将通过分析和评审剩余有效投标的竞争性,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第一章“报价须知”第18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上午 11:00 前”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下午 15:30 前”,“报价须知”第20点:“开标时间、地点:****下午15:30分”现更正为“**** 下午 15:30分 ”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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