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单位特殊药品监管终端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4月16日
项目概况
基层卫生单位特殊药品监管终端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层卫生单位特殊药品监管终端设备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基层卫生单位特殊药品监管终端设备
数量:159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监测人证核验采集终端设备共计159台(含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流量费用、日常维修服务、软件升级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等),采集终端设备须与监管部门特殊管理药品监测系统进行安全对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贯彻落实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①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②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不接受邮寄。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至上海市****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前往。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云平台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