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张家口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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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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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845000.00 最高限价: 845000.00 采购需求:1、无纸化办公系统租赁65套。 2、防火墙租赁1台。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租赁的所有软、硬件投入正常使用,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0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 )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内按1.5%计算。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9)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张家口市赤城县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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