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公开谈判招标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4月16日
土地整理项目电力迁改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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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 公告标题:土地整理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公开谈判招标 |
| 公告内容: |
| 土地整理项目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包件名称) 机电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试) 本采购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机电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 。 1.2建设规模: 本次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地点为天津市红桥区,主要土地整理79000.20平方米 。 1.3其他: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所有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切改,需要对场地内现状的管线进行切改工作,确保可以满足地块使用要求和规划要求。 二、35kV电缆部分 1.电力电缆敷设:AC35kV、YJV型、300mm2、3芯+22mm2、ZC级、无阻水电力电缆的采购、运输、敷设及相关辅助安装工作; 2.电缆接头及附件安装:35kV电缆中间接头(3×300mm2、直通接头、冷缩型、铜材质)制作与安装;35kV中间接头防水防爆盒的安装、密封处理,确保防水、防爆性能达标; 3.配套设备安装:空调机、去湿机的采购、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电缆及电气设备运行环境要求; 4.防护设施安装:电缆防火墙的制作、安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障电缆防火安全; 5.电缆试验:完成电缆护层遥测试验、电缆护层耐压试验、电缆护层交叉互联系统试验、电缆主绝缘35kV交流耐压试验、电缆OWTS震荡波35kV局部放电试验、35kV电缆线路参数测量,所有试验项目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具合格试验报告; 6.工地运输:工地人力运输(平均运距200m以内)、工地汽车运输(装卸、运输),负责本部分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转运,确保运输安全、及时。 三、10kV电缆部分 1.电力电缆敷设: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400mm2以内),含电缆运输、敷设、固定及相关辅助工作; 2.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制作安装:10kV户内热(冷)缩式电力电缆终端头制安(截面400mm2以内);热缩式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0kV以内,截面400mm2以内); 3.防护附件安装:电缆中间接头盒-防爆盒的安装、密封,确保防护性能达标; 4.电缆试验:完成电力电缆试验、10kV电缆交流耐压试验、10kV电缆震荡波试验,试验结果需合格,出具规范试验报告; 5.工地运输:工地人力运输(平均运距200m以内)、工地汽车运输(装卸、运输),负责本部分设备、材料的现场转运。 四、开闭站及相关调试部分 1.设备安装:六间隔开闭站的整体安装、接线及配套调试,确保设备安装规范、接线正确; 2.调试工作:避雷器调试(10kV以内)、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0kV以内交流供电,含负荷隔离开关、断路器)、母线系统调试(10kV以内),所有调试项目需符合设计要求及行业标准,确保设备正常投用。 五、防雷接地部分 1.接地系统安装:角钢接地极制作、安装(普通土);户外接地母线敷设(截面600mm2以内),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2.测试工作:防雷接地网系统测试,出具合格测试报告,保障防雷接地系统有效运行。 六、电缆沟及基础部分 1.电缆沟施工:电缆沟挖填(一般土沟)、电缆沟铺砂盖保护板(1~2根)、混凝土电缆槽安装(宽度430mm以内); 2.材料敷设及附件安装:布电线(BV、铜、150mm2)敷设;电缆接线端子(铜镀锡、150mm2、双孔)的安装、接线; 3.工地运输:工地人力运输(平均运距200m以内)、工地汽车运输(装卸、运输),负责本部分材料、构件的现场转运。 七、通信部分 1.通信设备安装:室外型双PON口ONU、48芯含尾纤ODF、1分2ODN的采购、安装、调试; 2.光缆及管线敷设:室外敷设埋式光缆(48芯以内)、半硬质塑料管敷设(埋地敷设,外径40mm以内); 3.测试及接续:光纤链路测试、光缆终端盒安装(48芯以内)、光缆单盘测试(48芯以下)、中继光缆测试(48芯以下)、室外光缆接续(48芯以内),所有测试、接续工作需符合通信行业标准; 4.工地运输:工地人力运输(平均运距200m以内)、工地汽车运输(装卸、运输),负责本部分设备、光缆、管材的现场转运。 八、拆除部分 1.电气设备拆除: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拆除;电力电缆拆除(截面400mm2以内);环网柜拆除; 2.线路拆除:架空线拆除(截面185mm2以内)、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单杆拆除(混凝土杆,13m以内)、拆除混凝土单电杆(13m以内); 3.土建及附属拆除:人工挖一般土土方(深度在4m以内)、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拆除、电缆沟挖填(一般土沟)、电缆沟揭(盖)盖板(板长500mm以内); 4.其他拆除及清运:绝缘铝绞线架设(截面150mm2以内,如需拆除相关架设部分)、汽车运(弃)土、废料(运距1km)、汽车运(弃)土、废料(每增运1km)、场地夯填土(拆除后场地整理)。 九、示范区土建部分 (一)示范区35kV排管部分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含外购挖土、回填、运输)、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路面及基础施工:人工开挖混凝土路面及垃圾清运消纳(现场不具备堆放条件)、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 3.排管及钢筋施工:现浇混凝土浇筑排管、现浇构件普通圆钢筋制作、安装(D10以外)、排管敷设(直径200mm以内、直径100mm以内); 4.防护及标识:排管孔洞封堵、封堵帽安装、电缆警示带安装。 (二)示范区10kV排管部分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含外购挖土、回填、运输)、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排管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现浇混凝土浇筑排管、现浇构件普通圆钢筋制作、安装(D10以外)、排管敷设(直径100mm以内、直径200mm以内); 3.防护及标识:排管孔洞封堵、封堵帽安装、电缆警示带安装。 (三)示范区拉森钢板桩施工部分 1.钢板桩施工:打、拔钢板桩(桩长10m以内)、拉森钢板桩租赁(租赁期60天); 2.支撑及防护:钢支撑安拆、高压旋喷水泥桩制作(三重管)、高压旋喷水泥桩钻孔; 3.基础及排水: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挡水墙施工、降水井及观测井施工、安装。 (四)示范区电缆井部分 完成三通井(2.3m×1.9m×12m)、四通井(2.3m×1.9m×12m)、直线井(2.3m×1.9m×10m)的制作、安装,每座井含2套电力智能防盗井盖及防坠网,确保井体质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井盖及防坠网安装牢固、功能完好。 (五)示范区现状管线保护部分 1.土方工程:挖一般土土方(深度在4m以内,避免机械挖断必须人工开挖)、场地夯填土(外购土回填)、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构件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C30(P8抗渗)、基础槽钢制作与安装、工字钢制作与安装、一般铁构件制作(钢板)与安装(钢板)、现浇构件普通螺纹钢筋制作与安装。 十、非示范区土建部分 (一)非示范区35kV排管部分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含外购挖土、回填、运输)、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排管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现浇混凝土浇筑排管、现浇构件普通圆钢筋制作与安装; 3.管线保护:电缆保护硬塑管地下敷设(直径200mm以内、直径100mm以内); 4.防护及标识:排管孔洞封堵、封堵帽安装、电缆警示带安装。 (二)非示范区35kV贴建排管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含外购挖土、回填、运输)、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排管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现浇混凝土浇筑排管、现浇构件普通圆钢筋制作与安装(D10以外); 3.管线保护:电缆保护硬塑(UPVC)管地下敷设(直径200mm以内、直径100mm以内); 4.防护及清理:排管孔洞封堵、封堵帽安装、电缆防火带安装、现状工井洗孔。 (三)非示范区35kV顶管施工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排水降水:排水、降水(24小时昼夜)、降水井及观测井施工、安装; 3.顶管相关施工:顶管钢套环制作安装(d1650)、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d1400~d1800)、现浇顶管钢筋混凝土后座、安拆封闭式顶管设备及附属设施(d1650)、顶管中继间安拆(d1650)、混凝土管道顶进水泥置换、顶管铺设拉锚(15m以内)、封闭式混凝土管道顶进(d1650); 4.泥浆处理:泥浆运输(运距5km以内)、泥浆运输(每增加1km)、泥浆池开挖及处理、顶管注浆。 (四)非示范区10kV排管部分 1.土方工程:挖土机挖一般土、场地夯填土(含外购挖土、回填、运输)、余土外运(运距在1km以内,现场不具备堆土条件)、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排管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现浇混凝土浇筑排管(15+2孔)、现浇构件普通圆钢筋制作与安装(D10以外)、排管敷设(直径200mm以内、直径100mm以内); 3.防护及标识:排管孔洞封堵、封堵帽安装、电缆警示带安装。 (五)非示范区拉森钢板桩施工部分 1.钢板桩施工:打、拔钢板桩(桩长10m以内)、拉森钢板桩租赁(租赁期60天); 2.支撑及防护:钢支撑安拆、高压旋喷水泥桩制作(三重管)、高压旋喷水泥桩钻孔; 3.基础及排水: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厚度在10cm以内)、挡水墙施工、降水井及观测井施工、安装。 (六)非示范区电缆井部分 完成三通井(2.3m×1.9m×12m)、四通井(2.3m×1.9m×12m)、直线井(2.3m×1.9m×10m)的制作、安装,每座井含2套电力智能防盗井盖及防坠网,确保井体质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井盖及防坠网安装牢固、功能完好。 (七)非示范区现状管线保护部分 1.土方工程:挖一般土土方(深度在4m以内,避免机械挖断必须人工开挖)、场地夯填土(外购土回填)、挖土机挖+自卸汽车运一般土(运距在1km以内)、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运距,总运距15公里); 2.基础及构件施工:现浇混凝土基础C30(P8抗渗)、基础槽钢制作与安装、工字钢制作与安装、一般铁构件制作与安装、现浇构件普通螺纹钢筋制作与安装(D20以内)。 十一、施工措施及协调费部分 (一)总价措施项目清单 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冬季施工增加、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非夜间施工增加、夜间施工相关费用,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施工图纸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执行,确保施工顺利推进。 (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1.排水降水:抽水机抽水(DN100潜水泵)昼夜不停(工井、排管); 2.模板安拆:支拆现浇混凝土垫层模板、支拆现浇钢筋混凝土无梁式带形基础模板; 3.机械设备运输:履带式挖掘机场外包干运费(1m3以内)、履带式推土机场外包干运费(90kW以内)、静力压桩机安拆费(4000kN以内)、静力压桩机场外包干运费(4000kN以内)、工程钻机场外包干运费; 4.防护设施:安拆钢板施工护栏(高2.4m以内)。 (三)协调及其他费用 1.协调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协调工作,确保施工不受外部干扰; 2.设计及技术服务费:电力工程设计费、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电力工程前期测绘费、电缆竣工测绘费(电缆、光缆); 3.评估及论证费:涉路安评、生态红线论证; 4.其他费用:破花砖及恢复费用、电缆钻越地铁6号线相关费用、涉西站高铁相关费用(安全评估费:报告+审查、铁路设备设施调查咨询费、营业线安全施工监护配合费、铁路专业管理费)、高铁、地铁、高架桥沉降监测费。 注:所有工作内容需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达标,所有试验、测试项目需出具合格报告,相关资料需按要求整理归档。 十二、完成上述工作范围及内容所包含的场内外运输及场内转运、夜间施工、吊篮、脚手架、已完工程保护、测量定位、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按照监理、业主、当地档案馆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归档相应的施工前期准备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并且完成各类抽检、实验检测(含第三方检测)、施工方案编制及上报、调试并出具相应的实验检测报告交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组织监理、业主、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各项验收、迎检等。 2.2 包件划分: 整包 。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545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其中土建部分施工工期为10天。(系统填报工期为总工期) 2.4 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评分90分以上; 3.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4.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问题; 5.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7.杜绝发生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环保数据、信息严重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环保问题。 8.严格按照总承包协议的质量目标执行。 。 2.5 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3.杜绝发生新增确诊职业病病例或发生职业病危害群发事件; 4.杜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行为。 。 2.6 其他: /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二次谈判 (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 17 时至 2026 年4月1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17时 00 分前通过“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你单位确认不参加本包件投标的,或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包件投标。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如若招标公告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时间不符,以系统时间为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分包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因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红桥区天津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 联 系 人:刘泽宇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10.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中交二公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2023]19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 2026年 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