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绿化维护管理处事业单位房产(及场地)租赁权招标公告(原标题: 事业单位房产(及场地)租赁权拍卖)
全部类型广西柳州2026年04月16日
| 拍卖公告 | ||||||||||||
| 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本公司定于****10时在柳州市**** | ||||||||||||
| 序号 | 房屋(场地) | 参考面积(㎡) | 合同租赁期限 | 允许经营范围 | 租金缴纳方式 | 租赁押金缴纳方式 | 有/无 | 用途 | 月租金 | 竞买保证金 | 标的现状瑕疵及租赁要求 | |
| 所在地址 | (年/季/月) | 优先权人 | 参考价 | (元) | ||||||||
| 计划起租时间 | 期限(年) | (元/月) | ||||||||||
| 1 | 东环大道216号之二东方国际大厦1-2-1 | 299.18 | **** | 3 | 按租赁要求经营使用 | 季 | 三个月 | 有 | 门面 | 45000 | 150000 | 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费、水电费及标的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缮和维护费用,标的物仅用于办公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 |
| 2 | 东环大道216号之二东方国际大厦2-2 | 373.87 | ||||||||||
| 3 | 东环大道216号之二东方国际大厦3-2 | 373.59 | ||||||||||
| 4 | 燎原路8号 | 7792.2 | **** | 5 | 按租赁要求经营使用 | 季 | 三个月 | 无 | 场地 | 第一、二、三年55000元/月 | 200000 | 租赁场地参考面积为7792.2m,地面附着建筑物面积为1250m,其它租赁要求详见《关于燎原路8号场地参加公开拍卖的相关要求》;租期5年(其中建设期1个月,收租期59个月),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 第四、五年60500元/月 | ||||||||||||
| 公告见报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到拍卖公司查阅、了解租赁要求等标的详情。有意竞买者应于****上午12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至本公司指定帐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柳州**** | ||||||||||||
| 原有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规定报名参加本次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 咨询电话:**** ****(微信同号) | ||||||||||||
| 拍卖公司地址:柳州市**** | ||||||||||||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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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关于燎原路8号场地参加公开拍卖的相关要求 | |||||||||||
| 1、场地租赁期限5年,其中建设期1个月,收租期59个月。 2、地块以按土地证证载使用性质对外出租。承租方使用土地应符合现行相关规定。 3、场地租用期间不得私自转让,不得从事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法违规行业。 4、场地内用水、用电及道路交通,需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承租方须做好用电、消防、生产等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行依法办理经营中所需的所有证照及相关部门手续,场地须维持干净、严禁私搭乱建。 6、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与该场地有关的事故、纠纷由承租方处理解决,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产权单位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应尽力尽责,检查、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生,自觉配合、接受上级安监部门以及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整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8、合同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土地原有设施(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水电设施等附着物)。 9、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国家依法征收或土地使用权被国家依法提前收回,乙方应当按合同相关约定,无条件将该场地交还产权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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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公告刊登于****《南国早报》APP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