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AI心理对话系统”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6年04月16日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0,000 元 | 1 套 | 30,000 元 |
(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并交付使用,未能如期保质、保量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应按每天总价款的0.1%计算支付违约金。累积逾期达15 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向乙方于合同中所留地址寄送第5日即视为送达,搬迁、拒收等一切理由的退件均不影响送达效力,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二)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准备
中标人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及试运行后,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部署手册、用户操作手册等)。
(2)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为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协议。重点验收内容包括:
①功能完整性:系统各项功能模块均能正常使用,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相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②性能指标:系统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稳定性等达到约定要求;
③数据安全:用户个人信息及对话数据均按约定进行加密存储与传输,权限控制严格有效;
④服务形式:提供系统部署、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及系统更新维护服务;
⑤文档齐全:中标人已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运维手册及培训材料。
(3)验收方式
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可邀请心理健康领域专家参与)组成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或远程测试。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视为项目交付完成。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四)售后服务内容
1.产品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应明确承诺:竞标人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投标人如有增加,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系统部署、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及系统更新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接到使用方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2小时内进行处理。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内响应或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聘请其他具备相关技术的主体解决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后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中标人应于接到补足履约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足,否则,每迟延一日,应当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升级服务,若中标人未主动通知采购人升级的,采购人每发现一次,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并应立即完成升级。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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