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丹东2026年04月16日
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城市****种植基地的数字化设施农业按照《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指南》编制的初步设 计方案,系统部署与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数字化育苗管理系统、生产过程管理系统、采后商 品化管理系统、智慧设施管理系统等四大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丹东市****1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丹东市****106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 元
最高限价:100000 元
采购需求:提供辽宁省凤城市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蓝莓)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 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8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丹东市****106 室)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丹东市****106 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丹东市****106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 ****@163.com 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以上材料发扫描件 送至邮箱。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丹东市****106 室 联 系 人: 张旭升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