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人民政府花桥村、上游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智能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6年04月1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花桥村、上游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智能水肥一体化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现更正为:3.4★其他要求1.验收时提供所有硬件和软件(辅材辅料和配件除外)的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或说明书等相关件,确保硬件和软件质量符合要求。2.验收时提交需要安装的硬件和软件安装记录,包括安装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检查结果,证明安装符合相关规范。3.验收时提供调试报告,详细记录各项调试内容的测试结果,确保泵运参数、肥配精度、滴灌带流量均匀性、阀响应时间、数据采集频率等均满规定。4.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安装费、硬件、配件、软件购置费、系统搭建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软件使费、知识产权使、险、保险、利润、税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本项在执期间总价不变,采购须另向成交供应商付本项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除因实际情况进服务内容调整造成的增减费外)。如出现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时需承诺在本项的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产的规范和标准执,安全责任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本项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件中可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采购,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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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安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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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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