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25P0077宝武特冶技术中心研发基地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钢结构工程预埋件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4月16日
公告详情
BG25P0077宝武特冶技术中心研发基地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钢结构工程预埋件劳务分包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 15: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 15:00:00 |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劳务施工 | 详见附件 | | 1 | 项 | **** 00:00:00 | |
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项目所在地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过程产值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工程量)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每月工程款在确认过程结算金额后60天内且收到符合要求的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70%支付;
(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天内由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0%;
(4)乙方完成本分包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相关检测和验收全部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有权自行单方根据现有相关工程文件资料核算审定工程结算造价,在此情形,本工程结算造价以甲方审定金额为准,并于书面通知乙方后确定和生效。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最终结算;
(5)结算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工程款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
(6)保修金:剩余【 3 】%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60 】日内付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