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关服务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诚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工服(鞋)供货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工服(鞋)供货商遴选
预算金额:20万元(两年总预算)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需满足商品质量、供货时效、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等与后续评审标准匹配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二年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二、遴选目标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依据附件3《接待服务中心工(鞋)服供货商评选标准》,从商品质量、配送方案、实施方案等多维度综合评审,选择1家具备资格、满足要求的供货商,为我中心提供工服(鞋)供货及配套服务。
三、资质要求
1.供货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收到响应文件后,我中心将对参加的供货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货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遴选的资格;
2.供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货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项目要求,且能支撑后续评审中“商品质量承诺”“配送方案”等条款的履约能力;
4.供货商需提交《关联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服务要求
严格对照接待服务中心工服(鞋)供货商评选标准(见附件3),供货商服务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品质量: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我中心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面、科学、合理的《商品质量承诺函》,作为“商品质量承诺”项(10分)评审依据;
2.配送服务:提供灵活多样的供货方式,制定详细、可行性高、能应对突发状况的配送方案,明确运输时效,作为“配送方案”项(20分)评审依据;
3.供货范围:除《接待服务中心工服(鞋)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附件1)内容外,需提供其他临时性工服(鞋)采购服务,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完整的供货、验收等服务实施方案,体现针对性、科学性与及时性,作为“实施方案”项(10分)评审依据;
4.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涵盖修裤边、裤腰、衣袖、备用扣子等,需提交完整、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若承诺的配送时效较短,且组建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力量充足,将作为“售后服务”项(20分)评审核心依据;
5.业绩证明: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近3年同类型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需符合《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规定),每提供1项得5分,作为“业绩”项(15分)评审依据。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需用A4纸印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自备原件备查;同步提交电子版1份(U盘或发送指定邮箱)。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货商在参与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分项报价单(严格按附件1格式,单价不得超上限);
5.专项材料:质量承诺函、配送方案、服务实施方案、近3年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关联企业声明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中午17: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影响评审参与资格)
2.递交地点:北京市****
七、评选安排
1.评选时间:****下午14:00(暂定);
2.评选依据:严格按照附件3《接待服务中心工服(鞋)供货商评选标准》,从“商品质量承诺(10分)、配送方案(20分)、实施方案(10分)、业绩(15分)、售后服务(20分)、报价情况(25分)”六个维度,总分100分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以报价低优先,报价相同以售后服务得分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