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其他印刷品印刷或出版物印刷。
2.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或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及以上。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和补贴、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福利费(含伙食费和其他福利等)、投入本项目设备费、易耗品、纸张费、加班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服务人员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一次性付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